1982年3月31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简称19号文件)。世易时移,回眸30年,我国“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观日趋多元。精神生活领域中的宗教也发生着深刻变迁,宗教开始回归常态,一些宗教甚至得到了长足发展,宗教越来越成为我国社会公共精神生活中的显性现象,社会对宗教的理解和认识也更趋理性和包容。可以说,这一切进步都是在19号文件的指导下取得的。
19号文件阐明了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到今天仍然是党的宗教工作的指南。文件在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在宗教问题上正反两个方面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出发,正确处理好与宗教的关系。这一点尤其有现实意义。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党的宗教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出发点。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环境中,宗教工作能不能继续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直接影响到能否正确处理好与宗教的关系。
与宗教的关系,在其现实性上,就是与信教群众的关系。与信教群众的关系处理好了,与宗教的关系也就处理好了。19号文件基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认为信教群众也是“群众”,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经济利益上是一致的,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比较次要的差异。党的宗教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就是团结信教群众,为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奋斗。如果片面强调这一差异,甚至把它提到首要地位,忽视和抹杀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一致,忘掉了党的总任务代表了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根本利益,那就只能增加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之间的隔阂,并且刺激和加剧宗教狂热,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的恶果。党在宗教问题上的严重历史教训也正在这里。
19号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开始全面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30年来,由于这一政策的落实,宗教开始复苏,宗教作为精神资本的社会积极作用日益凸显。然而,一些人对宗教问题的认识仍然停留在30年前,将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视为“异己力量”、“落后群众”,显然这是一种片面的或“左”的思想影响的反映。这种认识如果应用在一些基本上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宗教工作当中,还是极其有害的。比如信仰伊斯兰教的10个少数民族,信仰藏传佛教的藏族,信仰南传佛教的傣族,这些民族的宗教感情与民族感情大致融为一体,如果从这种错误认识出发开展宗教工作,破坏的将不仅是与宗教的关系,还会伤及民族感情,破坏民族团结。
在第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中,胡锦涛同志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地把信教群众团结起来,把他们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共同目标上来。总书记的讲话,再次集中体现了19号文件中关于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正确处理与宗教关系的精神。我们应该悉心领会,认真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