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内容

热点内容

加快工业园区发展之我见

稿件来源:湘潭炳焕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0-03-23 22:39:00 阅读:

 作为民营企业的湘潭炳焕建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是第一个进入湘乡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近五年来,凭借园区的发展平台,公司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可以说,我和我的公司亲身体验了工业园区的诞生和成长,作为园区内企业的负责人,我为工业园区的迅速崛起而自豪,也对工业园区的未来充满信心。因而,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我将对工业园区长远发展的一些思索和看法整理成文,以尽我的社会责任。
一、工业园区现状
湖南湘乡工业园区2005年8月启动开发,2006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核准为省级工业园。经过四年的开发建设,园区呈现较好的发展态势。
1、“一园二区”初具规模。实施“一园两区”发展战略,红仑新型产业区规划面积10.41平方公里,定位为医疗器械、机械制造与电子信息、精细绿色食品产业;东郊皮革产业区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定位为制革及皮革深加工产业,到2010年2月,园区累计完成投资18亿元,水、电、路、通讯、气等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开发面积近3平方公里,初步形成了园区建设的基本框架。
2、产业发展拟定方向。一是以埃普特医疗器械公司为代表的医疗器械产业具备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成为园区高新技术产业的亮点;二是形成了中南地区唯一以制革为主,明胶、皮革制品等为辅的皮革专业园区;三是以轨道交通、炳焕建机、三联环保等项目为代表的机械制造传统产业焕发生机;四是以华龙米业胚油、大米蛋白,香雪园盼盼系列产品为代表的精细绿色食品产业发展来势较好。四是以神龙丰物流为主的现代配套服务业蓄势待发。
3、基础设施逐步完善。按照“拉开框架,道路先行”的原则,湘乡大道、引凤路、创业路、红仑大道、振湘路等园区主干道基本完成,硬化路面8.3公里。22万伏变电站开始筹建,供水、通讯、排水、绿化亮化等设施同步建设。东郊皮革产业区“水、电、路”实现三通,11万伏城东专用变电站建成交付使用,日处理污水1.2万吨的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
4、招商引资成效初显。目前,入园企业52家,其中投产企业37家,试产企业9家,在建企业6家。2009年成功签约13个项目,合同引进资金7.27亿元,同比增长23.14%,实现到位市外境内资金20780万元,同比增长116.01%。特别是引进了轨道交通产业园、现代综合物流园、中小企业创业园、电镀中心等一批投资上亿元、发展前景看好的重大项目。一批大项目相继入园,极大地提高了园区品位,加快了园区产业集聚,加速了园区建设开发步伐。
5、园区效益逐年提升。2006年园区企业实现产值4亿元,上交税金1100万元;2007年,园区实现产值8.1亿元,销售收入8亿元,工业增加值2.29亿元,财政总收入2080万元;2008年,园区实现技工贸总收入135150万元,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35139万元,实现财税总收入5056万元,其中工业企业实缴税金3530万元;2009年实现财税总收入9205万元,同比增长82.06%,其中工业企业实缴税金6230万元,同比增长76.4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解放不够。从领导到干部、从决策层到执行层,从园区到企业都存在发展理念钝化、思想观念僵化、执行概念弱化;不敢担当、不敢突破、不敢改革;定目标亦步亦趋、做决策怕担风险、抓项目怕负责任;把园区当机关,把身份当首长、把投资当权势;习惯于有多少钱做多少事、做多少事融多少资、融多少资包装多少项目;不敢花钱、不会变钱、不能活钱。思路决定出路,思想不解放严重制约了工业园区的发展。
2、发展速度不快。目前,工业园区传统加工型企业多,技术密集型企业少;小型企业多,规模型企业少,税收贡献低;代工产品多,品牌产品少;企业的关联度低,企业的聚集效益不强。尤其是招商引资存在“捡到篮里便是菜”的现象,项目质量不高,导致园区经济总量偏小,重大项目不多,产出效益不高。对照沿海及周边地区先进工业园区,对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全市人民的期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
3、资金严重紧缺。“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目前,资金已成为严重制约工业园区和工业小区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工业园区现在主要依靠开行贷款和财政投入,方式十分单一,而且没有独立的融资平台,商业银行贷款限制条件严格,工业园区建设资金严重紧缺。
4、项目用地受制。随着工业园区建设的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一是指标有限。全市每年仅40余公顷用地指标,而园区开发每年需用地1000亩,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二是审批困难。由于土地报批涉及规划、建设、国土、发改、林业等部门,部分审批权限需报请省有关部门,报批程序繁杂。如皮革产业区受国家耕地保护政策的严格控制,已连续5年未新征土地,造成开发中断的不利局面;三是征拆艰难。由于物价及人工工资大幅上涨,园区群众对土地性质有异议,对执行27号文件有较大意见,征地、拆迁受阻,严重影响开发进程。
5、职能授权不够。一是工业园区的行政主体地位不明确。虽然市委、市政府以文件形式赋予了工业园区一定的管理权限,但是园区缺少行政执法的主体资格,不能建立强有力的行政执法体系,使管委会无法在环境建设、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办事效益、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是部门授权不够充分。在实际运作中关键权力并没有全部下放给工业园区,致使园区产业规划、项目审批、土地征用、权证发放、工商注册、人才引进、资金筹措等方面受制于有关部门和有关政策条文,所授权力落实困难。
6、环境急需优化。一是部分职能部门服务意识差,没有处理好依法行政与优质服务的关系,凡事拘泥于讲究原则、条规、效益不高,灵活性不强。个别部门强制培训、赞助、摊派,增加企业的负担。二是企业周边矛盾时有发生,严重影响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三是没有真正形成合力,举全市之力建设工业园区。讲得好、讲得多,落实少、落实难。如园区税收返还的问题、有关地方收入即征即返的问题至今都是一句空话。
三、加快发展的对策
产业园区(工业园区)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是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产业集聚的重要平台。加快产业园区发展,是实现湘乡工业经济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抓手和主要支撑,要真正实现把产业园区打造成为我市新型工业化的产业高地和示范窗口,必须采取超常举措。
(一)、以对接规划为龙头,明晰发展导向。发展工业园区要有世界眼光和战略视野,必须实施整体规划,系统开发。要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兼顾社会、经济、环境三大效益的综合平衡。
一是要统筹规划。规划是建设的“龙头”和“灵魂”。要根据“两型社会”建设需要,合理提升工业园区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规。坚持全面规划原则,既要有总体布局规划,又要有功能分区规划,既要有产业发展规划,又要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要坚持协调统一原则,做到工业园区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环境、交通、市政规划、与工业发展远景目标相结合。同时,按照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要求,做好交通、电力、供水等基础建设专项规划,确保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从而较好的发挥规划的先导效应。
二是要明确目标。湘乡工业园区作为省级产业园区,要定准位,即建设什么样的园区(创新型、特色型、还是环保型、效益型园区);要定好类,即建设什么样的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医疗器械、机械制造与电子信息、绿色食品、皮革产业);要定好调,即建设什么样的总量规模(至2020年,园区固定资产投入100亿元,工业总产值200亿元,财政总收入5亿元,开发总面积10平方公里,安置就业人员5万人以上)。
三是要分步实施。按照“立足当前,谋划长远”的要求,结合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实际,在综合考虑土地类型、用地指标、开发成本、审批难易程度、基础设施现状等因素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把已经启动或者具备开发条件的地块作为近期目标。把当前开发条件尚不成熟的地块作为中期目标,把土地利用规划暂时无法调整的皮革产业区作为远期目标。特别是必须一次性调整好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力争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不留基本农田,为长远发展预留足发展空间。重点解决工业园皮革产业区的用地调规问题,设立湘乡园区土地储备库(保底储备量不少于1000亩)。
四是要形成特色。加强对入园项目的规划管理,努力实现“一企一品”“一路一景”,形成一批园区建筑和环境的代表作。
(二)、以创新体制为抓手,激活发展动力。体制机制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推进科学发展的根本动力,要把创新体制、完善机制放在突出位置,努力破解制约工业园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一是要充分授权到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应在政府主导,合理授权,市场配置的原则下,将行政监管、公共服务、搭建平台作为主要职能。进一步将项目、土地、规划、建设等各项审批权直接下放给工业园区管委会,提高项目审批效率,使工业园区管委会有责有权,所有的审批事项在工业园区内就能办结。除工商、税务等少数必须垂直的部门以外,所有内设职能部门的人、财、物由工业园区管委会统一配置。具体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大胆尝试突破。
1、计划与投资管理:工业园区管委会行使对规划范围内在一定金融规模以下的社会资金和自有财力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和备案。
2、经贸管理:工业园区管委会在规划范围内行使招商引资、产业促进等管理职能和商业、贸易、流通的分级管理职能。
3、市政环境管理:工业园区管委会在规划范围内行使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审核,负责建筑施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审批,建设项目环境设施配套的审批,林地审批,掘路与临占道的统筹管理,道路广告等城市经营管理职能。
4、建设规划管理:工业园区管委会在规划范围内按照授权行使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工程报建,核发施工许可证、土地分类统计、商品房预售许可初审、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初审、物业管理、规划一书两证等。
5、财权配置:按照“事权决定财权”的原则,逐步放开现行对工业园区管委会资金运用的管制。①园区内各项财政性非税收入由园区财政局负责征管。②授予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工程建设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核,工程量额度的审核、签证,有关招投标事项,土地资金的解缴。③在工业园区建立一级财政,单独设立金库。园区内各类纳税人(含各乡镇、市直单位引进落户的企业)的纳税申报、征收以及相关职权范围内的管理事宜由国税、地税部门设立分局或征管机构负责,各项税收收入分别缴入中央、省、市、园区金库。
二是调整市域财力分配。建立工业园区专门财政体制,设置土地一级储备,将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全额用于园区征地拆迁和基础设施建设等,要建立灵活的财政分配机制,按需定盘、按事定支、按出取酬。
三是完善投资融资机制。要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基础项目多元化投资体系,改变投资主体单一化,打破工业园区建设实际由政府包揽的格局,摸索出一套从根本上解决工业园区和建设资金紧缺的长效机制。建议以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平台,单独设立园区融资中心。
四是建立灵活用人机制。坚持“以事定岗,以事选人”原则,打破部门“壁垒”,突破行业事业身份界限,公开招聘工程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专业人才,选调和下派市直机关干部,把会经营、善招商、肯干事、不出事的专业人才充实到工业园区管理机构锻炼。
(三)、以招大引强为突破,增强发展后劲。工业园区只有坚持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才能得到长足发展。园区要实行招商选资,注意把好项目的投资强度和环保准入两关,着力引进科技含量高、财税贡献大、少污染、低消耗的项目。一是坚持符合产业政策原则。坚决抵制生产工艺落后、资源浪费严重的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等企业。按照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优先、核心和关键技术优先的原则,重点引进轨道交通、电子信息、新材料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现代服务业等领域项目。改传统大规模招商的做法为突出产业招商,针对重点企业开展“小、精、准”的专题招商。坚持做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引,规模偏小的不引,力求引大、引强、引优。二是坚持符合环保节能原则。重点引进用水少、耗电少、占地少的“三少”企业,杜绝高能耗、有污染的企业,避免走发达地区先发展后治理、先粗放后集约的老路,坚决做到环保不达标的不引。三是坚持符合易于承接原则。重点引进与我市现有产业、与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紧密相关的产业,优先引进处于产业链高端的产业。以园区初具雏形的医疗器械、机械制造与电子信息、绿色食品和皮革等四大产业为突破口,主动联系与之相关的上下游配套企业,重点承接医疗器械、生物医药、机械制造、轨道交通、装饰材料加工、皮革深加工、绿色食品等产业项目。
(四)、以主动服务为原则,优化发展环境。要从“环境是吸引力、凝聚力、生产力”的高度,真正优化发展环境,力求政策最大限度地优惠到位,权力最大限度地下放到位,部门最大限度地服务到位。一是实行全程代办机制。要把工业园区打造成服务园,使公务员转变成服务员,让产业园嬗变成财富园。全面推行入园项目全程代理服务制度,凡涉及工业园区企业的审批、审核事务全部由工业园区管委会全程代办。二是强化职能部门服务。对工业园区水、电、通信、广电等配套设施要采取限定时限、收费统一的原则,加大职能部门服务支持力度。加强对工业园区收费的监管,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收取的行政性费用由园区管委会代收代缴。三是强力整治发展环境。建议建立工业园区发展协调联席会议制度,主动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对各种侵犯企业权益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影响投资环境的人和事要及时果断处理。
(五)、以整合要素为保障,形成发展合力。要真正形成全市上下齐心抓工业园区建设与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建设步伐。一是加大支持力度。要整合交通、水利、电力、建设、环保等部门投资,适度向工业园区倾斜。二是充分授权到位。建议市委、市政府出台进一步加快产业园区发展的文件,对项目审批、规划建设、土地征用、劳动人事、工商登记、知识产权保护、部门支持服务等事关工业园区发展大局的诸多方面进一步加以明确,给予充分授权。三是健全奖励机制。工业园区可提取当年工业园区财政收入增长的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工业园区工作人员实行工资与绩效挂钩,除基本工资地区津贴外,取消其他补助,推行绩效工资制度和风险责任抵押金制度,以市委、市政府年终对工业园区的考核结果作为依据,按年度给予特殊奖罚。四是严格责任考核。要区别于一般市直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对工业园区的绩效实行单独考核,对工业园区只考核市委、市政府每年向园区下达的招商引资指标、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和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等主要经济指标。


(责任编辑:中共湘乡市委统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