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侨务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实行三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是市人民政府下辖的正科级工作局,担负着我市民族、宗教、外事、侨务、港澳五项工作职能。   
      局内设办公室、民族宗教股、外事侨务港澳办、财务股,共四个股(室、办)。局机关干部职工七人,退休干部三人。  
主要负责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依法打击和取缔一切非法宗教活动及抵御境外宗教渗透。负责贯彻落实党的侨务政策,认真执行侨务法律法规,切实保护侨务对象的合法权益。负责贯彻执行外事政策,加强外事管理和对外交流、宣传工作,严肃外事纪律,防止涉外突发事件发生。负责加强外事、侨务、民族宗教为经济建设服务,协同有关部门搞好招商引资工作。
 


(责任编辑:中共湘乡市委统战部)